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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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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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和最高检一体加强“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更新理念,健全机制,落实司法责任,深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推进评查专业化。通过检委会集体学习、业务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度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深刻领会检察工作新阶段对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要求。健全评查机制,明确案管部门牵头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同配合,成立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案件质量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突出评查精准性。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共评查各类案件31件,评查覆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主要业务类型,根据每位检察官所办案件比例抽取,切实做到评查全覆盖。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紧紧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关键节点和重要内容进行全面细致评查。
三是引入外部监督,提升评查公信力。为增强评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卷宗、听取评查工作报告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行监督。此项举措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内部监督与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深度推进司法规范建设。
四是压实司法责任,深化结果运用。高度重视评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评查结果的反馈,压实司法责任,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质效的促进提升作用。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由案管部门梳理分析并形成报告,反馈承办人整改。对评查中反复出现且实际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向检务督察部移交线索,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切实运用到干警绩效考核、评优选先工作中。
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切实将评查工作转化为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强大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